甘建工〔2018〕412号
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意识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引领和激励参建各方争创优质工程,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结合我厅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第二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以下简称“飞天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和时间
(一)凡在2017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评选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工程,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时间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一)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飞天奖网络申报通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sjs.gansu.gov.cn)首页,右下角“直属事业单位”点击“安质局”进入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子网站首页,从“业务系统”进入“飞天奖申报”模块,使用本企业“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维护锁”登录后,按网站填写要求进行申报。
2、纸质资料提交:网络申报初审完成后,申报企业应按《评选办法》及本通知的要求,形成书面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其中申报表首页应填写的网络申报号在网络申报完成审核后自动生成。
(二)申报资料
1、内容:申报资料按《评选办法》附件3中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料,另外还需要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2、格式:申报资料包括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光盘一份。纸质材料应按顺序编目,以A4幅面双面打印,软皮装订成册(侧面注明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资料封面应依次标明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日期和工程全貌图;电子版为申报资料的扫描件及DVD录像、彩色照片等影像资料,其中电子版照片不应低于1000×800像素。
3、交通、水利、铁路等专业工程申报资料按《评选办法》附件3要求的内容提供时,可按各自的实际情况,有相关资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确实无此规定的(如竣工验收备案),可不提供此项资料;如有类同的资料应提供类同的资料。
三、其它要求
(一)《评选办法》第八条飞天奖申报条件第(六)项关于中间质量检查的要求,考虑到本次申报的项目均为2017年9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的项目,因此本次申报对此条件不做要求。
(二)申报单位应在飞天奖申报表“是否争创飞天金奖”一栏注明明确意见,未注明的均视为不争创飞天金奖。不争创飞天金奖的项目将不纳入飞天金奖的评选,但不影响该项目正常参与评审飞天奖。
(三)请推荐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条件的审查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实事求是的进行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四)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网上申报填写内容应与纸质资料内容一致,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版申报资料为准。
(五)申报单位应与工程各参建单位协商一致,按《评选办法》要求确定主要参建单位进行申报,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六)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申报单位参评本次飞天奖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
(七)《评选办法》及飞天奖申报表电子版均可在省建设厅网站“飞天奖申报”模块下载。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1楼工程质量监管部)。
联 系 人:张敬仲 田凯元
联系电话:0931-8464886(传真)
邮 箱:gssazj@163.com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