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工〔2017〕127号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
2016年,兰州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定西市、陇南市、平凉市、兰州新区等地发生12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5人死亡。现对12起事故予以通报。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2016年3月17日,陇南市成县红川小学学生宿舍楼及室外附属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成县教育局;施工单位陇南市武都区市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窦安平,项目经理刘存;监理单位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谷小宁。
(二)2016年5月20日,兰州新区三维时尚广场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永登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甘肃建工工程承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世明,项目经理张子春;劳务分包单位淮安市丰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营,项目经理王营。监理单位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张健。
(三)2016年5月20日,平凉市灵台县世纪花园新河小区8号住宅楼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平凉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平凉建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团结,项目经理田军;监理单位甘肃建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新荣。
(四)2016年5月31日,武威市民勤县顺鑫商住楼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建设单位民勤县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民勤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锦,项目经理张锦文;监理单位金昌诚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于雅明。
(五)2016年6月10日,酒泉市肃州区长河汉庭小区6号商住楼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酒泉市正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酒泉市兴厦建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兴,项目经理张术芳;监理单位酒泉市众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蔺玉峰。
(六)2016年6月20日,兰州市西固新城C03号高层住宅楼项目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甘肃宏利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岩,项目经理鲍建军;专业分包单位兰州元圆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彦国;监理单位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卢玉峰。
(七)2016年6月23日,定西市临洮县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9号楼项目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临洮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甘肃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宗斌,项目经理龙生钰;监理单位兰州华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怀天。
(八)2016年7月17日,酒泉市肃州区碧玉家园住宅小区1号、4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酒泉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专业分包单位清云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玉忠。
(九)2016年9月18日,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第11-1标段)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春军,项目经理王涌。
(十)2016年11月3日,兰州市双信花园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兰州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束水龙,项目经理刘志斌;劳务分包单位甘肃瀚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郗宁;监理单位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许荣海。
(十一)2016年11月4日,兰州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经十路南段)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建设单位兰州新区中冶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朝辉,项目经理杜培明;专业分包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世功,项目经理任亚强;劳务分包单位安徽达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赛,项目经理高青和;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朱德玉。
(十二)2016年12月20日,张掖市第二中学分校图文信息中心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建设单位甘州区教育局;施工单位甘肃兴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建福,项目经理赵玉梅;监理单位金昌恒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史新民。
二、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省内单位和人员的处罚
1.对事故负有安全管理直接责任的陇南市武都区市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甘肃建工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平凉建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民勤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兴厦建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兴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施工单位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对陇南市武都区市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甘肃建工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平凉建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民勤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兴厦建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元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兴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施工单位的刘存、李辉、张子春、杜小平、缑艳芳、田军、张锦文、徐宝成、张术芳、王文鹏、鲍建军、袁春文、龙生钰、任伟、赵玉梅、张羿林等16名施工现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处以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2.对事故负有施工专业分包安全管理责任的兰州元圆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清云建设有限公司等2家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对王彦国、杨玉忠等2名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处以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3.对事故负有安全管理直接责任的施工劳务分包单位甘肃瀚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对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郗宁处以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4.对事故负有安全管理监理责任的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建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金昌诚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酒泉市众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华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金昌恒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7家监理单位的谷小宁、王新荣、于雅明、蔺玉峰、卢玉峰、黄怀天、许荣海、史新民等8名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处以停止执业3个月到12个月不等的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省外单位和人员的处罚
1.对在我省发生事故的淮安市丰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达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省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向其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建议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责任单位的监管,对其施工、监理的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甘建工〔2015〕172号)文件要求,对所在施工项目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价,经项目监督机构考评后报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3.事故责任施工、监理单位的王营、张健、王涌、舒春雷、刘克华、张百练、任亚强、李永胜、张家胜、张赛、冯绪林、高青和、叶梅生、朱德玉等14名人员因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一年之内不得在我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从事与其执业资格、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我厅对本通报所处罚的单位和人员(含外省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各地要深刻汲取上述12起事故教训,引以为鉴,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认真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