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工〔2017〕111号
2017年,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为主线,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推进法规制度建设。一是继续推进《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二是研究制定《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三是制定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标准》;四是修订印发《甘肃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二、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及省厅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把提升行动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各市(州)、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定期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一是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各级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逐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本区域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省列重点项目、轨道交通、保障房、棚改房等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开展重点项目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落实重点项目各项管控措施。三是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四、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等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个人执业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大个人执行责任追究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和信息档案制等三项制度,加大质量责任的追究力度。
五、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一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签订201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对履行目标责任书的情况进行年底考核通报。二是深入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风险隐患突出领域的治理。持续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督促整治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事故多发的企业、项目和安全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四是全面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工作,监督机构做好考评工作,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五是全面实施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或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桥梁、隧道等重点施工场所以及建设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实施监控的其他工程实施在线监控、在线巡查,建立信息化固定及移动终端智能监管平台。六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落实企业培训的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做好全员培训工作。七是积极开展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督促有条件的市州尽快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的观摩交流活动,加大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八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责成建筑施工企业自上而下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自上而下签订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九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出建筑施工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适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六、强化检测机构和预拌砼生产企业的监管。一是对检测机构数据上传情况加强监控,定期通报,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分支机构的数据上传工作,有效落实不合格事项的处理。二是开展专项抽查,结合日常管理,以反映问题较多,管理薄弱的检测单位为抽查重点,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大检测不良行为的惩戒力度, 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现象。三是开展多形式调研,组织检测管理与技术研究交流活动;强化检测能力监督工作,组织检测能力验证,引导检测单位相互开展能力比对,提升检测工作质量。四是建立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促进检测市场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质量行为,强化生产环节质量控制,定期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专项试验室监督检查,提升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七、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一是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逐步推进企业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二是全面推进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达到管理规范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安全防护标准化的目标要求。三是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示范活动,实施典型样板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督促各方主体完善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四是监督机构要将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形成管理合力,逐步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八、推动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装配式建筑的建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控制技术方法调研和观摩活动,并将装配式建筑工程纳入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范围,引导装配式建筑创优,激励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