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0日是中国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在湖北神农架启动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召开中国世界自然遗产推进会。
世界遗产是最具突出价值的自然区域和文化遗存,也是人类应对生态危机和文化危机最具认同感的战略举措。2016年1月联合国第70届大会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明确要求,“进一步努力保护和捍卫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今年是中国成功申遗30周年,1987年我国首批6个遗产地入选《世界遗产名录》。30年来,中国世界遗产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现已拥有50项世界遗产,总量位居世界第二,成为名副其实的遗产大国。
30年来,我们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通过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有效保护了最具代表性的丹霞、喀斯特、花岗岩、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最优美的山岳、森林、湖泊等自然景观和独特的佛教、道教、古建、耕作等人文景观,以及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努力实现遗产资源的永续利用。
30年来,我们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我们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以及多个世界遗产国家建立了紧密联系与合作,促进了文明交流互鉴。中国的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文化景观遗产所具有的自然与人文和谐交融,体现着中国“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丰富了世界遗产的科学价值和人文内涵。中国特色的自然遗产保护管理模式,丰富了国际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
30年来,我们坚持依法保护的原则。构建了以《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10余部法律、行政法规为龙头,以30余部地方性法规、世界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专项法规为基础,以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支撑的法制体系,认真履行《世界遗产公约》。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广大遗产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得益于国内外专家的智力支持,也得益于新闻媒体朋友们的广泛宣传!
展望未来,下一个30多年,将是我国实现“中国梦”的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的遗产工作将大有可为,更应大有作为,为“中国梦”增光添彩。
我们要认真履行《世界遗产公约》,担当起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历史责任;对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地,要强化履约责任,让世界遗产的名片更加靓丽。对正在申报世界遗产的提名地,要对标提质,加强培育。
我们要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科学谋划中国遗产事业的发展,使严格保护、永续传承的遗产理念落地生根,转化为全面推进和提升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双赢,推动中国从“遗产大国”迈向“遗产强国”。
我们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向社会宣传展示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的珍贵价值,展示我们在保护遗产、服务大众方面所做的努力,引导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遗产保护工作,营造有利于遗产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遗产事业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伟大事业,不仅肩负着保护我国珍贵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的重要使命,也是让人类财富世代相传、永续利用的共同利益所在。我们要抓住当前大好时机,勇于改革创新,持续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推动遗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