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州园林局,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环卫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258号)要求,对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人,按照两办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组织辖区内城市、县城如实网上填报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实施情况,并对各指标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指标完成趋势进行判断;对未达预期的指标,分析原因;围绕规划任务及重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完成任务的可能性;按照《中期评估报告参考大纲》撰写评估报告,并于6月15日前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填报。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汇总提交纸质版评估报告报送至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附件1和附件2请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厅发文件”一栏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建设厅城建处 陶文亮
电话:0931-4609728(兼传真)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翟晓鹏
电话:0931-4609172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258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城〔2017〕116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