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
甘建工〔2018〕377号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7月30日,省安委会召开2018年第三次全体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安委会主任唐仁健从清醒认识防汛抢险和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努力提升应急能力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对下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唐省长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但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典型问题,事故防范任务十分艰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紧密结合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忧患意识,加强安全监管,认真履行职责,突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深化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年初制定的《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的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运行维护等关键环节,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的各项工作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力度,根据省安委会关于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有关要求落实好重点施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力度,确保人员门禁系统、定位系统的完好使用。要加强高层建筑外层防火材料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防火材料与设计材料相符,坚决防止使用B级以下的不阻燃材料。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彩钢板房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的民工住房、办公和仓储设施等临时建构筑物。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是要结合《甘肃省建筑施工“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文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的意识和能力。采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工程参建各方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推动在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方面落实到位,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二是要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尽快制定落实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标准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动态管理,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充分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手段,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施工企业,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
(三)规范项目安全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对所有监管项目建立危大工程台账、问题隐患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监管项目的安全。加强省列重大项目、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保障房、棚改房等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时、如实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监督机构做好考评,不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化、自觉化、持久化。
(五)严格把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准入关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人员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在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时,按规定把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考评合格作为限制条件,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报批发证工作,严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准入关口。
(六)认真做好特殊时期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近期汛期、高温施工和年底冬季施工、停工,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施工事故易发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突出重特大事故防范,不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三、实施步骤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县级所监督工程抽查数量不少于30%。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今年发生事故的地区作为重点地区,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所施工、监理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适时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州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部分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提到的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具体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细的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守安全红线,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参建各方履行主体责任。要切实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的意识和能力。要采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工程参建各方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
(三)严肃监督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强化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问题突出的工程参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严重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要实施联合惩戒。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