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函〔2018〕740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
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共完成施工图审查项目1930项,完成项目总投资1368亿元,其中完成建筑工程1514项,总建筑面积3184.7万㎡,总投资1233.6亿元;完成市政工程416项,总投资134.4亿元。现将第三季度施工图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勘察设计单位违反规范条文及反馈施工图审查意见情况
第三季度,在完成施工图审查的1930个项目中,一审发现违反规范条文总计36837条,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21条(12个项目,见附件2),设计深度不够1385条(245个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30条(61个项目),违反非强制性条文35201条(违反一般性条文26978条,违反“应”字条款3518条,违反“宜”字条款243条,违反地方性规范96条,其它4366条),平均每个项目19.1条。施工图一审发现的违反规范条文较多的单位及人员全省排名见附表(见附件4)。
第三季度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中,有16家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29个项目(3个中型项目、26个小型项目,见附件5)未按规定的时限反馈答复意见,超时限答复项目占1.5%。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从业情况
1、施工图审查工作基本规范。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和审查行为基本规范,在第三季度完成审查备案的1930个项目中,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项目1929个,按时限向备案部门发送备案项目1892个,占98%(见附件1)。
2、审查意见填写仍不规范。部分审查机构错填或未准确按资质证书填写勘察设计单位名称(见附件3);专业审查情况信息内容填写不完整,勘察审查意见未按违反条文逐项填写;对审查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部分审查机构未按要求填报,存在不报、漏报或错报现象;在技术审查中,出现将相同的一审意见重复填写的问题,影响了违反规范条文统计准确性。
三、处理意见
1、对本次公布的违反强制性条文及违反规范条文较多已排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责令以上单位进行全面整改,对相关违反条文排名靠前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严肃问责,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各相关单位于11月23日前向我厅报送整改报告。在未完成整改之前,相关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不得续接新的设计任务。对以上提出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勘察设计任务的人员,各审查机构要尽把关职责,具体人员名单由我厅勘察设计处提供。对多次通报或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可由设计处采取工作约谈等措施,以规范其从业行为,情节严重的可采取限制市场准入措施。
2、未按时反馈审查意见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对相关专业负责人进行问责,进行整改的同时,单位应研究制定提高服务工作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报告于11月23日前报送我厅。
3、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存在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填写错误,不报、漏报或错报项目信息及审查意见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于11月23日前向我厅报送整改报告。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勘察设计单位应高度重视勘察设计质量,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精细化管理,督促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勘察设计从业人员加强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和管理文件的学习,提高勘察设计从业水平。
2、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发〔2018〕427号),调整思路、转变观念,强化单位、个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开展程序和技术审查,保证施工图审查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
3、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规范从业行为,不断改善营商环境。
我厅将继续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的督查,促进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质量,提高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