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工〔2018〕578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矿区建设局:
今年以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往年同期有所上升,特别是11月份以来,接连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住建领域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加强岁末年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省住建厅成立督查组对兰州市、兰州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概况
此次督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共抽查2个轨道交通项目,5个房屋建筑项目,共发现问题隐患53条,下发整改通知单5份、执法建议书1份。对于此次督查中,工程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违规行为的工程项目责令改正,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项目通报违规事实。情节严重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二、总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了参建方主体责任意识,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一是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必须常抓不懈;二是部分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缺失,现场管理薄弱,仍存在违规现象,施工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防治;三是部分监理企业总监、现场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四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力度不够,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五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健全。督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和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兰州市、兰州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隐患,抓紧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方彻底整改,确保质量安全违规行为整改落实、不留死角,对违法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从严进行行政处罚,按时将整改处理情况上报省住建厅;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持续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特别是施工安全生产隐患。
(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各工程参建单位进一步强化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关键工序和重要环节管理,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防范措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范,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18〕50号)、《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11·28”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18〕49号)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继续全面排查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岁末年初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