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的通知
甘建质〔2019〕168号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全省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方便服务企业,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等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我厅对《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甘建设〔2005〕40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甘建设〔2005〕402号)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7日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