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城〔2019〕212号
各城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甘肃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污水三年提质增效实施方案.docx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