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要求,从小切口入手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容缺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在施工报建时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与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提交施工图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承诺书,同时将施工图上传至施工图信息管理系统,即可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开工前组织准备和基坑开挖期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图质量进行100%抽查,并规范抽查内容、程序和时限,加强事中质量监管。严格事后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明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承诺的行为。
《指导意见》施行一年后,对勘察设计质量高、抽查情况好且信用评价等级高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降低抽查比例。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8.12 齐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