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确,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要求,在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步考核基础上,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河北省秦皇岛市等34个城市被命名为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如下:河北省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衡水市、迁安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江苏省盐城市、泰州市;浙江省海宁市;安徽省淮南市、淮北市、铜陵市、滁州市、阜阳市、亳州市;福建省漳州市;山东省枣庄市、济宁市、德州市、滕州市;河南省平顶山市、鹤壁市、漯河市、驻马店市、汝州市、长垣市;湖北省荆州市;广东省广州市、汕头市、东莞市;贵州省遵义市、安顺市;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1.15 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