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暨
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1〕7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省直有关厅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甘建规范〔2020〕4号)和《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甘建规范〔2020〕4号),经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决定,开展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和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表彰名额
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优秀工程勘察(第二十五届)和优秀工程设计(含设计、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和标准设计、计算机软件、BIM技术专项、装配式建筑设计专项,第三十二届)的评选(其中BIM技术专项、装配式建筑设计专项不分等次),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项目的45%;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第二届)评选,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分工程勘察大师、工程设计大师、国土空间规划大师的评选。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1.评选范围:
(1)凡甘肃省内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或由注册在甘肃省的单位完成的省外国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标准和标准设计、开发的计算机软件项目,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
(2)申报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或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编制资质,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项目建成运行或实施时间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2.评选条件:
(1)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范规定;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审定。所有建筑项目须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其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技术或新材料,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取得项目业主、生产运行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书面评价意见。
(4)项目完成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1年内未被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5)其他条件,详见《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二)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1.评选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省勘察设计(含规划设计)编制单位(具备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申报省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拥有中国国籍。
(2)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工程(规划)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并在我省执业注册。
(4)年龄不超过65周岁,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20年以上。具备优先考虑条件者可适当放宽勘察设计工作年限,但不得少于15年。年龄及工作年限的计算,以2021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5)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6)个人业绩要求和优先考虑条件,详见《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三、申报资料程序
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均由单位组织推荐,网络申报。申报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项目多于1个的单位,应先进行单位内部遴选,确定报送名单及单位推荐排序。
1.网络申报开放时间:2021年2月20日8:00至3月19日18:00。各相关单位在申报截止前完成所有资料上传工作,未及时完整报送资料的,后果自负。
2.申报步骤如下:
(1)申报单位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尚无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的单位,需先注册法人账号并设置密码。法人账号和密码是下载申报表、查询评奖结果及办理其他政务事项的依据,请务必牢记。
(2)申报单位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部门事项中选择省住建厅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和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系统,选择申报奖项并填写相应《申报表》。
(3)申报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申报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申报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申报表》及其内容,需先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单位内部公示公告必须拍照,通过照片可以清楚的看出公示内容,尤其是基本情况、项目主要人员及排序、公示开始和截止日期。单位内部公示点,至少有一张全局性的照片,能够完整展示公示现场、张贴位置等。
(5)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情况说明及相关照片上传至附件材料中,申报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送相关单位进行书面评价。申报项目多于1个的单位,应在推荐意见中注明该项目推荐排序。
(6)盖章完善后的《申报表》制作成pdf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连同公示情况和其他申报资料一并通过系统上传。
四、申报资料要求
(一)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1.申报表、申报附件、图纸及该项目的演示文件、影像文件均为电子版,建议上传格式为jpg、png、pdf、dwf、mp4等常见格式。演示文件、影像文件须有简要说明。演示文件要求幻灯片不少于5幅,主要反映项目特色,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特点及实施情况等。照片展示项目实景,视频文件请勿配背景音乐,直接解说即可。其他要求详见申报表填表说明。
2.申报表中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数量应严格按规定要求填报,应注明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角色(项目负责、专业负责、主要设计人等),各单位申报时,应慎重填报项目参加人员名单,项目获奖后,将依据申报表的人员名单进行表彰。
3.图纸资料应为项目竣工图文档,须图面清晰,文件命名规范清楚,设计变更情况描述准确。建筑工程项目要求按“图号_图名”规则命名,如“01_建筑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水、暖、电等按专业分册打成压缩包上传,勘察项目应提供完整的原始勘察成果报告及有关资料。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文本、图纸及附件。
4.申报附件内容:
(1)附件目录。
(2)资质证书副本pdf扫描件。
(3)有关建设程序审批pdf扫描件(①立项批文、建设规划许可;②方案、初步设计审查;③环境评价验收报告;④施工图审查备案;⑤施工许可;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⑦消防验收等)。
(4)有技术创新的项目需附查新报告。
(5)国土空间规划需有当地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评价。
(二)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1.申报表。
2.候选人推荐书pdf扫描件。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pdf扫描件。
4.有代表性的工程技术成果材料pdf扫描件。
5.重要奖项获奖证书pdf扫描件。
6.相关学术专著、论文、标准、标准设计、专利、专有技术等材料pdf扫描件。
7.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说明材料。
8.其它相关材料。
五、评选程序
(一)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1.申报项目公示。项目申报截止后,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在门户网站对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初步评审。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项目按行业划分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评出本行业初评项目建议名单及建议获奖等级。评审专家通过系统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采取在线评议打分方式,按得分进行排序,确定本行业初评入围项目名单。初评如个别项目现有专家专业不能覆盖的,另行邀请。申报单位可于4月9日以后查看初步评审入围情况。
3.复核。组织专家组对初评入围项目进行复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线上复核等创新方式。
4.综合评审。对经过复核的各入围项目进行线上综合评审,提出勘察设计奖获奖项目提名名单。评委由省勘察设计大师、特邀专家、行业部门代表等组成。
5.公示。各申报单位将推荐材料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出初步拟推荐建议,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对获奖项目提名名单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表彰。
(二)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1.初步评审。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行业划分进行初步评审,评出本行业初评人员建议名单及建议获奖等级。评审专家由省勘察设计大师、随机抽取的专家库专家和省内外其他知名专家组成,评审采取记名投票评议方式。申报人可于4月9日以后登录系统,查看初步评审入围情况。
通过初评的候选人,需登录系统上传提供个人视频介绍,主要介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实绩,重点说明主持攻克的工程技术难题,取得的突破性原创成果,开创的有中国特色的建筑规划设计理论,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形成的社会影响等情况。个人介绍视频长度5分钟左右,由申报人本人进行介绍阐述,不配背景音乐。
2.征求意见及公示。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通过门户网站对通过初评的候选人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对候选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征求纪检监察、审计、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意见,私营企业负责人须征求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单位通过出具便函的方式统一组织办理,不再对推荐对象逐一审核盖章,不得由推荐对象自行征求意见。
3.综合评审。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不存在影响评选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数达到或超过2/3且在前10名的候选人确定为省勘察设计大师提名人。评委由各行业省勘察设计大师、特邀专家、各行业部门代表等组成。
4.公示。各申报单位将推荐材料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出初步拟推荐建议,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对获奖项目提名名单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申报单位要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好中选优,并对推荐项目及人员的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评委会及评审专家、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保证评选结果客观公正。
(二)严肃评选纪律。参与推荐、评选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和相关专家,要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纪律,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廉洁公正。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已获奖项目或个人,按规定撤销奖项或称号,收回奖牌、证书。
七、奖励办法
由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表彰,对评选出的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颁发奖牌,并向参加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出的“甘肃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颁发荣誉证书。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成立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九、联系方式
1.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省政府综合楼4楼413室)
联系人:高涵鹏 刘宇鹏 联系电话:8929712
2.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联系人:刘小刚 联系电话:8766661
3.网络申报技术咨询电话:13893201840
附件: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