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科〔2021〕79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5月4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甘发改能源〔2018〕337号),要求各部门、各市州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清洁取暖各项工作。按照《总体方案》的分工安排,2018年8月7日,我厅印发了《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1年)》(甘建科〔2018〕370号),提出了全省住建系统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经过各市州住建系统的共同努力,我省清洁取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基本有序开展。今年是我省总体方案的收官之年,各市州应按照查短板、补弱项的原则,逐一梳理《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和《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1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工作进展情况,认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内容,确保完成方案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提高认识,逐项稳定推进。各市州应各市州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作为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责任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工作机制,按省清洁取暖工作统一要求,根据地方实际,强化工作调度考核,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技术路径、政策支持、推进模式、运行管理等工作,督促各区县落实到位。按照清洁取暖工作方案,通过及时跟进和部门调度,核实工作进展,落实阶段性目标任务,认真对照住建部门任务,逐项推进落实。
二是强化督导,高质量完成任务。各市州应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各地清洁取暖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梳理,围绕清洁取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工作,做好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市州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科学统筹相关支持政策,注重发挥政策、资金整体效益,推动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取得实效。对存在的弱项、难点逐一整改完善,落实工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清洁取暖工作任务。
下一步,我厅也将按照《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和《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要求,适时对各市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持续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按照既定的方案落实落地。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