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各地要做好以下四项主要任务:
提升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推动与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互联互动、联建共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建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打造一批基层示范执法队,树立一批先进模范典型。
提升队伍管理水平。推进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2022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子系统;规范执法着装和装备管理,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备案制度,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着装管理,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加强干部人才培养,建立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培训大纲,建立常态化干部培训和轮训制度;严格协管人员管理,2021年年底前,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协管人员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强化指导监督,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提升执法能力。理清权责边界,各地要全面清理和优化执法事项,依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执法规范化,认真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全面实施“721工作法”,推广“非现场执法”等模式,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大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发现违法问题,探索建立“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的衔接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分析研判城市管理问题,及时以执法建议函、监管通知单等形式,向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和属地街道反馈。
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共同缔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服务热线、便民服务移动终端(APP)、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美丽小区”“美丽街区”创建和“商户自治”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热情。推进“城管进社区”,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城市管理服务下沉。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每年都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研究提出具体举措。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安排,加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强化督导落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地方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挖掘推广基层经验,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展现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5.10 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