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发布13本强制性工程规范,规范里的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废止了133本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13部标准如下: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3-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组合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4-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木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5-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7-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9-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0-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11-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钢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6-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1-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4-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3-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