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质〔2021〕265号
各市州住建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交局: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住建厅在全省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各地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省住建厅对部分市州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为强化督查指导效果,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地排查整治情况。
各地住建部门按照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自5月26日起至6月30日,全省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共检查项目3748个,检查企业5844家次。共发现一般隐患14520个,较大隐患343个,重大隐患4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883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4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47份,实施行政处罚41起,罚款96.9万元。目前,各地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毕。
(二)省级专项督查情况。
全省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省住建厅建筑施工安全督查组分别督查了兰州、酒泉、甘南、庆阳、定西、白银等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随机抽查了25个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执法建议书3份。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住建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5月24日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迅速全面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抽检项目总体上能够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能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是也发现各项目在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安全隐患不同程度依然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仍需不断加强和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督查主要是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依然较多。现场安全防护方面:部分项目楼层内部分预留洞口未封堵或封堵盖板固定不牢固,钢筋等加工作业区域未搭设安全防护棚,脚手架作业层未设置层间防护、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模板及脚手架方面:部分项目脚手架扣件未按要求进行抽样复试;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扫地杆、水平杆数量不足,局部与脚手架连接;部分项目型钢悬挑脚手架钢梁锚固段长度不足,锚固螺栓或钢筋拉环设置不规范。起重机械管理方面:检查发现起重机械管理方面隐患相对较多,抽查25个项目,13个项目的塔机停用整改。部分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装置失效等隐患;部分塔机擅自使用非原厂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无相关合格证明;个别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扬尘管控方面:部分项目道路未硬化、物料裸土未覆盖,施工扬尘“6个100%”措施不到位。临时用电方面:部分项目临时用电管理混乱,配电箱设置、电线接线不规范,机械设备未设置专用开关箱。消防安全方面:部分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备的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食堂管理方面:部分项目现场食堂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或健康证过期。疫情防控方面:部分现场疫情防控措施有所松懈,疫情防控意识不强,进场无测温,对工地外集中居住人员安全防控疏于管理。
三、项目检查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对本次督查中下发《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并经属地住建部门查实的项目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全省通报,对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由市州住建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整改期间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暂停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对本次督查中下发《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项目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由市州住建部门督促整改。对通报所涉及单位承接的其他项目,各地住建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各地住建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始终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态度,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认清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决防范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做好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做好此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使责任主体避免同类问题隐患反复出现。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充分发挥查处案例对行业安全的警示教育和规范引导作用。全省各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要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纠,实行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管理,建立风险隐患分级管控和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消除问题隐患。
(三)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住建部和省住建厅两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要继续做好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创建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工作,加大项目月评价、阶段评价真实性的抽查检查力度,确保评价内容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和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将危大工程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将危大工程作为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预防和汛期安全管理
项目要加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覆盖所有人员的专项健康档案,落实“一人一档”制度,每日检查登记进场人员信息,动态掌握日常出行情况,确保人员动态受控和信息可清晰追溯。要加强疫苗接种宣传引导,督促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要密切关注汛期天气和雨量变化,加强与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应急、水文等部门联系,及时共享信息,做好预警预报和风险预警提示。要从严落实汛期施工现场防汛各项措施要求,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汛期安全教育,提高全员防汛安全意识,遇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坚决停止户外作业,及时撤离人员。各级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信息,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