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法〔2021〕315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管执法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我厅结合行业执法实际,制定了《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
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能力
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行业执法实际,制定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全省住建领域全面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总体要求和六大重点任务,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抓巩固的落实计划,实现全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执法效能明显增强、执法公信力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行政执法知识培训。重点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综合法律和《建筑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开展培训。各级各部门每年主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少于1次,2021年底前完成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首轮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司法部门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3.开展执法岗位练兵。围绕执法活动全过程,紧扣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重点,开展执法现场模拟训练和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等岗位技能比武练兵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夯实规范执法基础。省住建厅组织全省系统内的执法比武活动,各市州住建局、兰州市城管委和嘉峪关市城管执法局每年组织本区域内的执法比武。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4.抓好“三项制度”问题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省司法厅印发的《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全面认领任务,聚焦执行“三项制度”突出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5.“三项制度”实现四级全覆盖。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行政处罚法》,认真履行“三项制度”法定职责,加大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实现“三项制度”在省市县乡四级全面覆盖,贯通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全过程。积极配合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推动“三项制度”向乡镇街道延伸,为实现2022年底前乡镇街道赋权事项“三项制度”全覆盖提供保障。
6.构建“三项制度”规范运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内容,自觉落实“三项制度”。2021年底前,对照《行政处罚法》,修订完善“三项制度”相关配套办法,认真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实现行政柔性执法提质扩面
7.加大柔性执法推行力度。认真落实《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将非强制人性化执法方式作为首选,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自我纠错、自觉守法。注重创新柔性执法方式,逐步拓展适用情形,不断扩大柔性执法的辐射覆盖范围。2021年底前,省住建厅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并向社会公布。
8.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省、市两级住建、城管部门要根据执法实际,在2021年底前,对照《行政处罚法》,对从轻、减轻、免予处罚“两轻一免”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并向社会公开,逐情形依法规范运用。将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加强对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用制度约束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各级执法部门要注重执法实效,保障“两轻一免”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并在基层取得实效,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四)行政执法改革纵深推进
9.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力量下沉,全面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2021年底前,各县(市)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人员划转和执法保障落实到位。
10.配合做好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级住建、城管部门积极配合本级政府,按照《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做好赋权工作。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培训和人员支持,确保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坚持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整合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五)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精准监管
11.加快接入使用数字化系统。大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成后,及时接入使用,推动行业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督。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全省住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部使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准实施重点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12.落实案卷评查、案例发布和年报制度。省、市两级每年组织开展住建、城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议考核。探索采用异地交叉互查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各市州住建、城管部门每半年向省住建厅报送典型执法案例,由省住建厅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年度统计报告制度,各级行政执法单位配合同级司法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上年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统计填报。
13.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落实执行行政复议与应诉纠错案件季通报制度,定期向本级政府汇报被纠错情况及其反映出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省住建厅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梳理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督行动,2021年重点围绕涉企乱收费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六)规范提升行业行政执法形象
14.落实执法资格规范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2022年底前,配合司法部门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
15.推动执法服装标志统一化。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树立和展示文明执法新形象。2022年底前,按照全国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样式,完成本系统服装标志换发工作。
16.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加快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和规范化运行,全面提升行业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深入挖掘推广“强转树”优秀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树立行业执法新形象。
三、组织保障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省住建领域各单位要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重点任务,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统筹推进执法人员、制度建设、执法效能的全面提升。
(二)注重取得实效。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是我省近期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对规范行政执法和具有重要意义。在落实过程中,要对准目标,把握时限,实事求是积极落实,对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困难及时沟通协调,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指导。省住建厅每年对各级住建、城管部门落实执法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市级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区级的指导监督,每半年向省住建厅报送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情况。